轉發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自行復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行為的通報
各監理企業: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建辦市[2008]48號《關于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自行復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行為的通報》轉發給你們,請各監理企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管理。
關于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自行復制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行為的通報
建辦市[2008]4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基建營房部:
經查,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原嘉興市建業監理有限公司)在辦理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過程中,提供了自行復制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其中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15本假證書,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8本假證書。此類自行復制證書弄虛作假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經研究,決定給予杭州市城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其企業法人徐志新通報批評,給予浙江建業監理有限公司及其企業法人張福康通報批評,并將上述兩企業自行復制證書弄虛作假行為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上述兩家企業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各監理企業要以此為戒,加強管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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