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在改革開放中創新發展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秘書長 林之毅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讓全世界為之震撼。30年改革開放的累累碩果,也孕育了一項新制度——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誕生,這是我國工程監理事業的開拓者、實踐者和管理者共同努力的成果。我國工程監理行業創建20年來的實踐證明: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誕生和發展,為提高我國工程建設水平和投資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國家經濟建設中取得了顯著成效,贏得了全社會的廣泛認同。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普遍由國家統一安排計劃、統一財政撥款、統一組織建設。在組織建設時,或者由工程使用單位自己組成建設單位,自行管理,或者從與該工程相關的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工程建設指揮部,由指揮部進行管理。由于這種管理形式都是臨時組建的管理機構,大部分管理人員不具有建設工程管理的知識和經驗,因此,他們在工作實踐中只能通過不斷摸索來完成建設任務。一旦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原有的工程管理機構和人員就將全部解散。這樣,建設工程管理經驗不能得到承繼,新的建設工程又要由新人組織建設,不能吸取既往教訓,卻在不斷重復走以往的彎路,使我國建設工程管理水平長期在低水平徘徊而不能提高。
上世紀80年代,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通過對建國30多年建設工程管理實踐的反思和總結,并對國外工程管理制度與管理方法進行考察,逐漸認識到工程項目管理是一項專業知識,需要一批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具體實施,建設單位的工程項目管理必須走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道路,才能提高水平、提高效益。1988年7月25日,建設部發布《關于開展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在我國建設領域建立建設監理制度。這標志著一項新型工程管理制度的開端。建設監理制是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推行的目的就是要改變傳統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的建設監理機構,協助建設單位做好項目管理工作,提高建設水平和投資效益。
自1988年以來,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先后經歷了試點、穩步發展和全面推行三個發展階段。1988年至1992年,監理工作重點在北京、上海、天津等8個城市和交通、水電兩個行業開展試點;1993年至1995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及工業建設項目穩步開展工程監理工作;1995年12月,全國第六次建設監理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從1996年開始,將在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度。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規定,國家推行工程監理制度,從而使建設工程監理在全國范圍內進入全面推行階段。
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有利于規范工程建設承包方的建設行為,有利于促使承包單位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實現建設工程投資效益最大化。
20年來,我國工程監理事業的發展,一直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國務院領導曾多次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實施工程監理制度的重要性。1998年12月,朱鎔基同志在視察三峽工程時重點指出:“為確保三峽工程質量,必須實行嚴格的工程監理制度,強化工程建設監理。”在2003年8月召開的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再次強調:“工程建設要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20年來,我國工程監理的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建筑法》確立了工程監理在建設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剛剛出臺的《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工程監理在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責任、權利和義務。國務院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部門規章,很多省市也出臺了地方法規。這些法規逐步完善了我國工程監理的法規體系,為工程監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0年來,工程監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我國的工程監理制度雖然發展時間不長,但卻具有強勁的生命力。多年來,工程監理在鐵道、交通、水利、電力、冶金、機電、農林、礦山、航空航天、石油化工、信息產業、輕工紡織、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等各類建設工程中已全面實施,尤其是在三峽工程、青藏鐵路、西氣東輸、南水北調、西電東送和奧運場館等一大批國家重點工程項目上,工程監理都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控制工程質量、投資和進度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那一條條鐵路、公路和電纜,無不浸透著監理人辛勤的汗水,那一片片小區、一幢幢廠房,無不凝聚著監理人真摯的心血!
20年來,工程監理制度進一步促進和完善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工程監理制與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共同組成了我國工程建設的基本管理體制,建立了工程建設各方主體之間相互協作、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程建設管理運行機制,適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快了我國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向專業化、市場化方向轉變的步伐。
20年來,我國工程監理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目前,我國工程監理企業已發展到6000余家,從業人員有51萬余人,通過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的人員達到14.5萬余人,其中有8萬余人經過注冊取得了《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在工程監理崗位上履行著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我國的工程監理制度雖然起步較晚,但在監理工作者們的辛勤努力下,在政府主管部門的積極支持下,經過20年的發展歷程,已逐步走向成熟,正在我國國民經濟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勇于創新的監理人正以嶄新的面貌積極開拓國際工程服務市場,加快推進我國工程監理事業的國際化進程,不畏艱辛的監理人還將在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中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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