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2011年第一、二季度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情況概述
近年來,我區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總體穩定,對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和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建設工程不夠規范、企業誠信不足、未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問題。現就我區201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概述如下:
一、 總體情況
2011年3月至6月,自治區住建廳檢查組共抽查了全區87個項目,其中住宅工程70個,公共建筑17個,總建筑面積197.36萬m2,共涉及85個施工企業和65家監理企業。共對施工單位發出停工整改建議書23份,隱患整改建議書40份;對監理單位發出整改建議書45份,其中責令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的施工企業8家,占抽檢施工企業總數的9.4%;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的監理企業4家,占抽檢監理企業總數的6.2%;通報批評的施工企業16家,占抽檢施工企業總數的18.8%;通報批評的監理企業5家,占抽檢監理企業總數的7.7%。
二、監理企業主要存在問題
1、部分項目缺少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驗收資料中,由監理員代替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證而專業監理工程師未及時簽字確認、蓋章現象仍然存在。
2、監理單位未履行企業定期檢查制度和項目部例檢制度,對項目監理機構管理不規范。
3、部分監理機構的現場檢測設備較少,抽檢工作在記錄資料上基本沒有反應出來,有的基本沒有抽檢記錄。 4、部分項目,雖有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和旁站監理方案,但沒有針對工程的重點、難點及相應的監理措施等內容,大多數采用通用版本,無針對性,不具備可操作性。
5、部分總監未認證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
6、少數監理單位在項目施工現場配備的技術規范不齊全。 7、材料報驗和工序驗收把關不嚴。少數項目未執行材料報驗制度,不能提供材料報驗單;許多工地的材料報驗數量與現場實際不符;多數項目無設備進場報驗單。
三、形勢綜述
為認真總結我區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中監理企業存在的問題,同時結合我區目前監理行業現狀,我協會對區內各監理企業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監理單位嚴格監管,施工質量整體可控。監理單位要全面落實了監理工作職責,不斷加強對隱蔽工程的現場檢查、施工工序檢查、施工材料抽查,防范質量通病,確保質量優良。
2、監理企業要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對現場質量安全隱患或質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要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3、各監理企業應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全面落實項目總監負責制,合理配置項目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加強對項目監理機構的和監理人員的考核和檢查,以保證人員到位,職責明確,專業配套。
4、各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監理程序,嚴格工序報驗,加強過程控制,認真履行監理職責,須進一步加強試驗檢測力度,獨立完成抽檢試驗工作,抽檢試驗頻率須達到規范和合同要求。
2011年下半年,為切實加強我區工程質量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水平,確保我區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質質函【2011】68號)、區住建廳《關于開展2011年全區建筑企業資質抽查和網上報送信息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62號)要求,我協會將配合區住建廳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工程質量全面檢查活動,希望各監理在做好迎檢準備的同時吸取上半年住建廳在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項目現場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對照自己所監理的工程,在今后監督過程中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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