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全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
建安辦函[2006]67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
為進一步嚴格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實現全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共享和動態管理,我部基于建設部政府網站(www.cin.gov.cn)建立了全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許可證信息系統)?,F就啟用該信息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啟動許可證信息系統,7月1日至7月31日為系統試運行期。該系統實行建設部和各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以下簡稱頒發管理機關)兩級管理,建設部擁有系統管理員權限,各地頒發管理機關通過訪問建設部網站,點擊許可證信息系統按鈕,并使用系統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另行通知各地建筑安全生產聯絡員)對本地區數據進行維護。
二、各地頒發管理機關應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情況、暫扣和吊銷情況,及時(作出準予許可、暫扣、吊銷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系統,并對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在錄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吊銷信息時,應當認真核實有關信息后再行錄入,系統設置為錄入后不能修改。
三、各地頒發管理機關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程序、時限上報有關信息,并明確上報工作負責人和專門上報操作人員。我部將根據各地發生事故情況,檢查、核對各地頒發管理機關錄入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吊銷信息情況。
四、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應選擇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并應通過許可證信息系統查詢有關企業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吊銷情況。
請各地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使用許可證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明確系統維護的內容、程序和有關責任問題。
請認真填寫本通知附件回執表,并于7月10日前上報我部質量安全司。各地在使用信息系統時,如遇到有關技術問題,請及時向我部信息中心和質量安全司反饋。
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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