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全面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督察行動
為貫徹落實今年7月9日、7月18日全區建筑業安全生產會議的精神,廣西建設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分四個督察小組于7月25日至8月5日,對全區14個市及其部分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察,我協會工作人員作為督察組成員也參加了此次安全生產督察工作。督察組對6月中旬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中受檢的55個工程進行了復查,還重新隨機抽查19個在建項目,檢查建筑面積2162010平方米,工程造價131856.3萬元。從檢查情況看,我區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十分重視,質量安全監督站對施工現場的監督力度比較大,工作基本到位;大部分參建的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行為比較規范,工程實體質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質量總體水平穩中有升,現場安全防護水平有所提高。但在檢查中也發現參建各方存在不少問題,具體如下:
一、建設單位
未經設計單位同意,擅自變更設計,給工程留下質量隱患。
二、監理單位
1、總監到位率低,仍然存在無證上崗現象。在縣級的施工現場,總監不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情況比較普遍,部分工地存在現場監理工程師越權行使總監權力。
2、未認真履行監理的“三控制”職責,對施工現場控制力低。“三控制”職責為監理單位的基本職責,部分監理單位僅控制質量,不控制進度和投資,監管力度不足,至使既定制度無法落實。現場發現問題能力低,即使發現問題并發出整改通知也未能督促整改,不追溯問題的根源。
3、部分監理單位現場資料管理混亂。資料缺失嚴重,無監理規劃(或監理細則)和旁站方案,無旁站記錄、無監理例會記錄和監理月報,有的監理人員甚至不記監理日記,各種審批報告審批后不留底,未形成一套獨立的監理資料。
4、部分監理單位未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監理細則中無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監理月報中未將安全部分單列匯報,發出監理通知后不追溯,對安全的問題避重就輕、具體落實情況差。
三、施工單位
1、臨邊防護不嚴,防護欄未按要求搭設,無踢腳板。不少工程的樓梯梯段臨邊、未砌筑外墻的樓層邊與外腳手架之間的空隙、電梯井口等未做防護。
2、部分懸挑式外腳手架計算不合理,外挑架高度參數選擇錯誤,施工作業面未按要求滿鋪腳手板。
3、部分工程的卸料平臺搭設在腳手架上,物料提升機運輸通道和上料口普遍存在無防護門、無安全停靠裝置的隱患。
4、部分施工單位項目部對施工安全制度的落實不到位,安全員配備不足,一些安全員三證不全,現場制定的安全專項方案針對性不強,流于形式。
建設工程是百年大計,質量安全維系著人民的生命安全,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全區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應本著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為全面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杜絕質量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我區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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