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建筑節能地方標準
為降低能源消耗,廣西日前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建筑節能設計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檢驗規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通風空調系統性能檢測規范》4部地方性法規,并將于11月28日起正式實施。按照新法規,以后不達標準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建筑和民用建筑將不能驗收、銷售和使用。
據了解,截至2006年年底,廣西的建筑能耗超過1000萬噸標準煤,占總能耗的20.3%,而且還在以每年0.5%的速度遞增。為此,廣西出臺4部地方性標準,在圍護結構、通風遮陽、門窗節能、暖通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氣等方面提高節能要求,力爭到2010年,廣西實現建筑節能142萬噸標準煤、占廣西節能總目標25%的既定目標。
廣西同時要求,在建筑節能管理環節,要把好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BAIKE1]工程質量[/BAIKE1]監管及竣工驗收關。對達不到新標準要求的建筑,不得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得銷售使用;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至少應采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如不能采用必須寫明理由,并經審核上報批準。對不按規定辦理開工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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