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監協〔2025〕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監理行業協會,各單位會員: 為提升工程監理服務水平,展示工程監理成效和服務價值,塑造監理行業良好社會形象, 在2024年成功開展“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監理服務滿意度調查活動”,編輯出版《工程監理業主滿意項目(2024)》并獲得良好反響的基礎上,中國建設監理協會(以下簡稱“中監協”)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監理服務滿意度調查活動”(以下簡稱“活動”),編輯出版《工程監理業主滿意項目(2025)》?,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監理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各地協會”)負責組織所在地的中監協單位會員自愿參與本次活動。
1.參加活動的工程項目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具有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每單位會員限報1個項目(活動范圍詳見附件1)。 2.監理工作有亮點且成效顯著,需提供圖文資料(詳見附件2)。 3.所監理項目的建設單位愿意填寫《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監理服務滿意度調查問卷》(以下簡稱“《問卷》”,詳見附件3),且愿意接受回訪和出具加蓋公章的紅頭書面評價函或表揚信。 1.有意參加活動的中監協單位會員于2025年4月16日前將《問卷》和附件2有關資料提交至各地協會。 2.各地協會依據《問卷》反映的滿意度情況和監理單位總結的監理工作的亮點及成效,結合建設單位接受回訪和提供書面評價函的意愿情況,于2025年4月23日前向中監協推薦可回訪建設單位匯總表(詳見附件4),推薦回訪的建設單位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所在地的中監協單位會員總數的10%。 3.中監協組織專家遴選確定回訪項目建設單位清單,并在中監協官網公布。 4.根據中監協公布的回訪項目建設單位清單,各地協會成立回訪專家組,回訪組人數應為單數且不少于3人,由協會負責人擔任組長,至少配備1名具備良好文字功底的專家負責整理回訪錄,并于2025年5月20日前將回訪專家組名單及回訪計劃(詳見附件5、附件6)報送至中監協。 5.回訪專家組開展建設單位回訪(回訪主要內容詳見附件7),并形成300字左右的專家回訪錄,內容包括回訪中建設單位對監理服務的滿意程度,對監理工作成效的評價,對監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6.各地協會于2025年6月30日前將專家回訪錄、回訪組廉潔和紀律承諾書(詳見附件8)、建設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紅頭書面評價函或表揚信報送至中監協。 7.中監協組織編寫《工程監理業主滿意項目(2025)》。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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