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辦法》規定,貴州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委員會對評標專家實行動態管理。評標專家的評標表現、評標業務水平、誠信記錄、被投訴次數及調查處理結果、繼續教育及考核結果等將作為對評標專家考評的依據。考評基準分為100分,以年度為一個周期。
《考評辦法》還具體規定了對評標專家的日常考評及年度考評步驟、標準。同時強調,評標專家被取消資格的,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評標。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11.09 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