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3]34號)精神,我廳窗口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辦理外省建筑企業(包括工程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入桂承接任務備案手續,區外入桂建筑企業到我區開展建筑活動的,應在“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真實性核查,即通過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系統進行管理,無需再到我廳窗口辦理備案手續。從2013年7月1日起,各市原辦理的備案手續一律停止,各設區市和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再要求外地建筑企業(含區外入桂企業)辦理進入當地的備案手續,企業的相關信息可登陸“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查詢。“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錄入相關事宜聯系電話:0771-2260216。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
2013年6月21日 |